Rush Poppers 歷史考 | Historical Timeline of Inhaling Nitrites

有著華麗醒目的包裝,稍顯刺鼻但引人愉悅的Rush Poppers,不用分說自然與派對文化無法分開。而作為上世紀LGBT亞文化的重要一環,也是現代同志生活中或不可少的助興劑,Rush Poppers為同志文化的興起提供了恰到好處的催化劑。瞬時催情、易得易用、無成癮性、較低的物理和精神損害、使得Rush Poppers一度在那個年代廣泛流行。文章主要以在美利堅的Rush Poppers的發展來整理其的歷史時間線。

19世紀:Poppers的合成與醫用

19世紀是有機化學新生的時代,1806年Jons Jakob Berzelius提出有機化學的概念,1825年,Friedrich Wohler首次人工合成了尿素,打破了無機物與有機物的界限。自此合成研究開始發展,越來越多的有機物及其衍生物在實驗室中被合成出來,Poppers的主要成分的亞硝酸異戊酯便是其中之一。在1844年,法國藥劑師Antoine-Jérôme Balard合成了該化學物質,打開了亞硝酸鹽研究的大門。

Antoine-Jérôme Balard est un pharmacien français.

在1857年,蘇格蘭醫生Thomas Lauder Brunton首次將亞硝酸異戊酯用於緩解胸痛或心絞痛。Sir Brunton認為亞硝酸異戊酯可以通過擴張患者的冠狀動脈,改善心臟的血液流動而減輕心絞痛。這也是首次醫用亞硝酸鹽的實例,也打開了亞硝酸鹽的潘多拉魔盒。

Sir Thomas Lauder Brunton was a Scottish physician who is most-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amyl nitrite to treat angina pectoris.

在當時,亞硝酸異戊酯常被封裝在小的玻璃安瓿中,在打開後有爆破「砰砰(popped)」的聲音,故其在俚語中的別名為「Popper」。究其原因,是由於亞硝酸酯類化合物的沸點低,容易揮發,見光還容易分解,打開易碎的安瓿瓶時自然會有聲音出現。

自然地,這不是玻璃安瓿,只是Poppers醫用時的一種吸入裝置

1859年,在歐洲,醫生們逐漸發現亞硝酸異戊酯對人體是有一定影響的,比如頸周皮膚發紅。而在1867年,醫生們發現亞硝酸異戊酯有血管舒張作用,繼而可引起平滑肌舒張,這對心絞痛和心絞痛患者是有益的。而直到1959年的100多年的時間裡,Poppers的醫用並未出現不良反應的病歷,所以也被醫療界人士推動了其作為藥物的合法化。

20世紀60年代:Poppers的黃金期

進入到20世紀中期,Poppers作為一種低副作用的心血管藥物逐漸被接受。在1960年,經FDA批准,亞硝酸異戊酯成為一種非處方藥。這表明公眾可以更加方便合法地接觸到Poppers。但隨之而來的便是藥物濫用。1961年,亞硝酸異戊酯娛樂性使用就被報導出來,FDA將Poppers重新提升為處方藥級別。僅僅一年的時間,Poppers的管制級別便提高了不少,間接體現了其受歡迎指數。

1969年,第一款Poppers在洛杉磯開始銷售,其內容物為亞硝酸異丁酯。Pac West Distributing(PWD)公司的第一個商標名為「Locker Room」。該產品以不同於醫用製劑的流行封裝受到大眾歡迎,並在平面廣告的宣傳下強化了其在同志群體中的定位。Joe Miller本身即為一名同志,自然會了解同志群體的需求。PWD公司尤其精明的一點在於,他們把相同的內容物封裝在不同的包裝中,並給他們以非常明確的定位,比如Bolt、Quicksilver、Hardware面向對象就僅為皮革愛好者。

PWD公司老闆Joseph Miller (人稱Joe Miller),逝於2010年

Quicksliver和Hardware的平面廣告,但其實他們的內容物並無太大區別

但在第一款Poppers上市的同年,亞硝酸異戊酯的原始合成配方被禁,這意味著除科研用外,不得以商品形式出售。而其他烷基硝酸鹽則在1988年的《反毒品濫用法》中被禁用。所以PWD公司選用了亞硝酸環己酯/環乙烷亞硝酸鹽作為了其Rush Poppers的主要成分,其配方被沿用至今。

1975-1983:Poppers的爭議期

儘管Poppers自商品化以來受到的非議從未停止過,但這也不影響其的受歡迎程度。根據1977年《The Wall Street Journal》和《Time Magazine》的調查,將Poppers作為娛樂性藥物使用的成交量可達每年5000萬美元。

不過隨著對亞硝酸鹽吸入劑的研究逐漸深入,其對人體和社會的不良影響也將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1979年,一篇有關於烷基亞硝酸鹽作為娛樂性藥物的對人體的使用和影響的研究出現在公眾面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980年,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The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就開展了關於Poppers安全性的辯論。1981年,舊金山LGBT權益運動家Hank Wilson質疑了Poppers的安全性,為此還成立了Poppers監管委員會,並宣傳其危險性。

Hank Wilson was a longtime San Francisco LGBT rights activist and long term AIDS activist and survivor.

隨後,在1982年國會表示沒有充足理由證實Poppers是一種娛樂性藥物,從而無法阻止其使用。在1983年,PWD公司的老闆Joe Miller在他1983年寫給《The Advocate》的信中吹噓道,他是「同性戀媒體中最大的廣告商」。這也是Poppers爭議所在,但在這之後的一連串研究、宣傳工作則徹底將Poppers打入被封禁的名單。

1983年,兩項經發表的研究顯示在愛滋病患者中,Poppers與卡氏肉瘤(Karposi’s sarcoma)的發病有關。

1984年,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表示,亞硝酸鹽濫用不會產生需要醫療急救的緊急情況。

1984年《時代周刊(Time Magazine)》封面文章探討了亞硝酸鹽濫用與愛滋病的關係。

1985年,國立猶太免疫和呼吸疾病中心(National Jewish Center for Immunology and Respiratory Diseases)聲稱發現了亞硝酸鹽的使用和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之間的聯繫。

在20世紀80年代,正是愛滋病危機早期(可參見BBC電視電影《The Normal Heart》)。在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當時大眾對於同志群體和未知疾病的疏離與恐懼都成為了Poppers受到抗拒和抨擊的原因。雖然「Poppers可促成卡波西肉瘤的產生」的假說日後被推翻,但在當時其影響非常之大。

1985-1990 Poppers的冰封期

為了控制愛滋病的發病率,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相繼出台了對於Poppers商品、藥品的管控措施,大眾也敬而遠之。雖然我們現在知道愛滋病的傳播與Poppers的使用並無直接關係,但各項數據都表明使用Poppers的人群會更易感染HIV病毒。這樣的研究結果也使得PWD公司一蹶不振。

Poppers 受到管制後的宣傳畫 Nov. 19. 1985

1985年,紐約禁止銷售Poppers藥品。

1986年,Hank Wilson出版了《Death Rush: Poppers and AIDS (New York: Pagan Press, 1986)》。

1987年,《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發表了「愛滋病與使用亞硝酸鹽相關性研究」的報告,但其結論並未能支持先前關於卡氏肉瘤(Karposi’s sarcoma)的研究。

1988年,《消費品安全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第8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銷售或進口各種形式的「丁基亞硝酸鹽」。同年,在《反毒品濫用法(Anti-Drug Abuse Act)》中,所有的烷基亞硝酸鹽都被禁用,並於1990年生效;

1990年,國會通過法律修正案,「以達到興奮或物理效果的,用於吸入的揮發性亞硝酸烷基鹽或以其他方式進入人體的揮發的亞硝酸烷基鹽」被禁止生產、使用。

1990年,《人權法案》第4774號決議駁回了揮發性亞硝酸鹽的審批覆議。

1991年,聯邦法律認為出售娛樂性的亞硝酸鹽吸入劑是非法的。

雖然「揮發性亞硝酸烷基鹽吸入劑」被認定為非法,但其實除了亞硝基異戊酯,含有其他亞硝酸鹽的商品依然是可以在零售店買到的。PWD公司依然在生產Poppers的系列產品,只不過避開監管使用其他亞硝酸鹽,如亞硝酸環己酯、亞硝酸丁酯等。不過由於在不同國家關於Poppers的限定成分有所差異,故PWD及其他公司生產了各種適用於當地法律的Pop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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