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熊熊戀,說散也就散了!

我朋友回來時,我正在做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知道誰今天在電話里哭得唏嚦嘩啦的嗎?

自然我是猜不到的,也不用我去猜,我朋友告訴我是J,他認識多年的一個老鄉,同時也是網友,是Gay友。在認識J時,J就有了朋友,即是所謂的BF——男朋友。我一直很抗拒用BF來形容一對Gay戀,如果他們想永遠生活下去的話。所以,我從不跟別人說我朋友是我的BF,我只用「我朋友」來稱呼,一定要分出個所以,我會跟別人說,他是我的愛人。

我第一次見J時,也是我朋友第一次見他,然後我們在一個快餐點吃了頓飯,聊了點什麼不記得了。再見J時,我們住進了自己買的房子,J買了蝦過來,我就是從那次學會做蝦這道菜的。然後我知道J跟他的朋友一起多年了,到現在應該是十年多了。

然後聽說J結婚了,因為他是生在一個廣東最最封建的地方,是個父母權威的地方,而且要命的是他生在一個大家,所謂的大戶人家應該就是有個類似於「賈母」一樣的人物存在吧。那會我就心裡替J的朋友F擔心,心想是不是會影響到他們多年的同志生活呢。

再就是聽我朋友斷斷續續告訴我,J跟F相處得很好,而且搞笑的是F跟J的妻子也一樣相處得非常好,和睦得象一家人。其實J一直也希望F能去結婚,然後在兩對婚姻的所謂「平等」下繼續他們的同性婚姻。其實,這也不失為一種方法,卻也是非常難以制衡的吧。而其實,J一直把問題處理得不錯,以他的男權性格,以他對於F的愛,生活真的算是和美了。

我還是見到F了,是跟J一起來我們家的。說了很久了,他們說要一起來看看我們,一起聊聊。而其實,那次的見面,因了吃飯,其實聊得不多。如果不是因為吃飯,我想那會聊得更少。我感覺F不象是那麼不講理的人,不過我隱隱地覺得F內心裡有些波瀾——明著的是他對於J結婚的不滿,對於節日裡看著J去跟他的老婆父母相處,獨說空房的不滿。其實暗裡,F追求著一個能陪他度過這些日子的人。

終於F找到了,也是他們分手的時候了。半個月了,分了,我朋友告訴我時,我甚至心裡氣憤,雖然跟我毫不相干,可我心痛這樣一份十年的Gay戀就這麼作古了。

「性,害了他們。」這是我的直覺,而其實,我覺得還是缺乏溝通、缺乏理性,害了這樣一段愛情。

十年了,J和F有他們共同的公司,有他們一塊的房子,有他們各自的車子,當然應該還有票子。可是,他們還是失去了對方。公司散了,房子賣了,F去跟他新的BF過日子了。

「跟J都不能長久,跟那個新的BF能長久嗎?」我問。我只覺得那是性,是新鮮的性在牽引著F離開J。而到哪一天不再新鮮了,是不是又是一段離情呢?

Gay戀,為什麼總是發生這樣的事呢?十年啊!不是十個月,更不是十天,三千多個日夜說散就散嗎?

我為J和F的結局感到惋惜,同時有些感覺J處理不當,他早該在矛盾出現之初就跟熟悉的朋友說說,可以彼此相勸一下。往往當事者心頭熱血,看不清事實真相,而錯誤就這麼鑄成了。要是有個中間人從中說合一下,說說彼此的要害,找到解決問題的切合點,是不是更好些呢。我朋友說J是個非常要面子的人,絕然不會跟任何人提到這事的,所以不可能讓外人為他們調解。

「那他現在為何又能找你哭呢?」我反問我朋友。可又有什麼用了呢?

暝暝中我覺得,F會回頭,會在碰得頭破血流時回到J的身邊。

J和F一起開的公司,不久前他們搬了一次家,所有東西都搬完了時,J還在找什麼,可就是找不到。

「你找什麼啊?」F問J。

其實J要找的是當年剛認識時F寫給J的一封信,這封信十年了J一直把它跟重要文件放在一起的,當是份永遠而深刻的記驗。F告訴J,不用找了,信已被F燒了。燒了,在還沒有提出分手前,甚至或許J都沒有感覺到任何異樣時。燒了,是一個早前的預謀,F在燒這封信時,就是一個決心,意如鴻門宴中的玉珏吧。

由此看來,F還是心有不甘,甚至是還有些困惑或是不舍的。一走了之,真正的死心又何在乎一張陳年的紙呢?燒去了,就能抹去一切嗎?

好像F和J一起時,那麼多年了他們很少做飯,平日裡還是以快餐和館子為餐廳。這一點,是不是早就是個不食煙火的讖語呢?家,何以無炊呢?一個冷鍋冷灶的家,又能感受到多少溫暖呢?一碟菜,一杯酒,盛在有故事的碗杯里,哪怕這碗杯只是從超市平常買的,不也是某年某月的故事嗎?如果碗杯,拿在手上,增加多少生活話題呢,那是美的。

我朋友負責洗碗,常有杯盤碗筷打壞的時候,於是關於敗家、關於碎裂的音樂、關於又丟了一個買碗故事的話題就有了嘴皮子的逗趣。我們也收藏了當初給對方寫的信,是我朋友給我E-MAIL上發的賀卡,上面有很童話的圖片,簡單而溫馨。那些賀卡跟我早年從網上列印的一些帥哥裸圖放在了一起,多年了,在沉睡,在等待我們某一天想起時拿來看看。

關於J的結婚帶來的累,我跟他們上次交談過,從J很大氣的態度上看,似乎他們已找到了一個如何衡量的平衡點。卻沒想到,這個點其實一直就沒有。

在J要回到他老婆的身邊時,F會馬上把新認識的帥哥帶回家來,睡在他們的床上,用他們平日裡買的安全套,一切都似乎順理成章,連花園的保安都在問J到底他們家是住兩個人還是三個人。J的防線終於都被突破了,不知道他們是怎麼交涉這事的,知道的是最後是F提出離開了。

可以理解J的憤怒,都說可以騙君不可欺君嘛。所以也理解J的痛。

F離開了,去到新交BF那裡住著半個月,也沒有再繼續什麼生意工作,想必日子是美的:終於可以永遠在一起了,終於可以不用人心惶惶了,終於可以採用什麼姿勢就什麼姿勢了,終於兩個王子快活地生活了在一起。

然後呢?然後兩個新鮮的生Z器永遠都那麼新鮮,永遠都對彼此有著初戀般的吸引力。然後兩個人能夠象神仙一樣,吹口氣就有了豐衣足食,可以整天沉浸在兩個人的世界裡。然後兩個人的身體永遠不會變樣,都是那麼腹部平坦胸肌性感。然後兩個人背後的父母都有了安身立命的晚年,都在兩個人因為結合後雞犬升天。然後,然後一切都美極了,不象跟J在一起時那麼煩死了,有老婆有父母,有什麼公司。

真的是這樣嗎?

分類: 前沿資訊。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