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拒絕承認同性伴侶

1月7日,韓國同性夫夫要求認可配偶醫保被撫養人資格的行政訴訟案一審法院7日判決原告敗訴。據報導,首爾行政法院行6庭當天就蘇姓男子對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起的保費徵收行政處分取消訴訟案判決原告敗訴。法庭認為,不論是《民法》、最高法院及憲法法院的判例,還是韓國社會的普遍觀念,婚姻依然是男女之間建立的關係,目前沒有將同性結合納入婚姻範疇的依據。

2019年,蘇某與金姓男子舉行婚禮。2020年2月起,蘇某登記為參加職工醫保的金某的被撫養人。但同年10月,國民健康保險公團以不符合認定被撫養人的條件為由徵收醫保保費。蘇某去年2月起訴公團,稱兩人實為婚姻關係,只以同性為由否定醫保被撫養人資格的做法有違被撫養人制度的宗旨。蘇某還稱,沒有登記結婚的同居配偶一直被公團認定為職工醫保被撫養人,自己遭到不正當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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